




贫困村民难饮“幸福之水”
(2006年元月16日)
一个落后的革命老区,一个贫穷的老区小村,近4000人饮水困难;2001年省、县两级扶贫组进驻该村给他们。拨款30万元资助该村建设安装自来水,使该村贫困落后的老区人民从此饮上“幸福之水”。但由于该村前任主要领导硬是把该项目变成了“集体经济”所有,违规大收入户费和提高水价,致使200多户交不起入户费的贫困农民至今没有能饮上政府的“关怀之水”。
广东五华县河东镇太和村是一个贫困的革命老区,近4000人饮水难,2001年,省、县两级扶贫组进驻该村,大力协助该村建设安装自来水,总计投资44万多元,由该省财政拨款30万元,缺额14万多元由村民承担。该村用水户约500多户,平均每户需分摊280元。但该村前任主任李贺忠却把政府扶贫的自来水建设以“壮大集体经济”为由,擅自大肆提高入户费和抬高自来水价。规定第一批用水户(约100多户)每户缴纳520元入户费;第二批(约80户)每户缴纳570元;第三批每户需缴纳620元,另有个别邻近的外村人用水户每户需要缴纳入户费900元至2000元不等,由此总共收取村民的入户费约30万元。2001年省、县扶贫建设安装自来水时,县自来水公司为使该村村民尽快饮上自来水,与该村签订8年期的低水价合同。合同规定每立方米水费0.3元,第二年逐年递增5%计收,至2008年每立方米为0.4元。可该村大幅提高水费,管水员落户收取水费时。2001年每立方米收费1元,2002年每立方米收费1.2元,2004年后每立方米收水费1.5元。村民告诉记者仅水费一项多收老百姓12万多元,加上不合理收入户费约16万多元,该贫困村就自来水建设这一“集体经济”就有28万多元进账。
记者在采访中,该镇财政所负责人多次强调,入户费是由省扶贫工作队与镇、村两委研究确定收取省财政拨款30万不是扶贫款,是帮助该村壮大集体经济,用于建设组成村自来水公司,这批款项用于自来水主水管的安装,没有进入镇财政,更不可能划到村里。是直接划到县自来水公司的。但就收取入户30多万元和多收取老百姓12万多元水费,该镇领导告诉记者,这笔集体经济收入大都用于未能收缴上的农业税和罚缴的社会抚养费。
李贺忠在该村担任主要领导多年,听说记者来了,很多村民争相向记者反映。一名姓李村民告诉记者,李贺忠在任职期间,对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非但没有拥护,且带头违规生产第三胎。在群众中造成很大的影响,可就是没有有关部门处罚过。计划生育大清查期间,李纪祥告诉记者他被处罚了两次,第一次被罚5000元,当日李贺忠派人送回2000元,把他的罚款单拿走,第二次被罚款2000元,李贺忠又派人送回500元作诱饵骗回了罚款单。至使他被罚去了4500元,却没有任何收据;佛祖庵2001年至2003年付出4000元给李贺忠作慈善款转交给五保困难户,但五保户李集华告诉记者从未收到过此款项。
记者找到了镇里的相关领导,把村民反映的情况向他们作了说明,当地政府非常重视,随即由该镇镇长主持,记者和村民代表开了协调会。会议决定,从现在开始,村民入户费减至250元,水价控制在1元钱以内,具体收多少,由村委会尽快拿出方案来?并在当天下午派去由镇纪检书记任组长,财政所所长任副组长的“太和村村务清查 ”会同该村村民代表迅速清查太和村的财务问题,并向全村公布。如查出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但截止记者发稿日期又过去了一个多月,仍然没有什么财务清查 进驻该村,李贺忠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澄清”,其中原因让人费解。
时间过得很快,差不多又过了三年了,政府里的官也换届了,可是就是没人管这件事。试问:这是什么世道?。。。。。。